【罪成候判】涉旺角參與非法集結兼藏鐳射筆 送貨員及工程師認罪候判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2/07/29 18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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西九龍裁判法院。資料圖片

2019年9月29日的「全球反極權遊行」引發衝突,6名男女被控在旺角參與非法集結、藏武及襲警共5罪,送貨員及工程師今(29日)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承認非法集結罪及藏有鐳射筆,還押至8月12日判刑,其間索取背景報告,其餘4名被告則押後至10月3日以索取醫療報告或與控方商討。

6名被告為朱德成(30歲,演員)、黃家偉(30歲,送貨員)、廖樂兒(18歲,學生)、劉曉彤(18歲,學生)、陳輝烆(20歲,地盤工人)和岑子軒(25歲,工程師)。

除岑外,5人均被控1項非法集結罪,指他們於2019年9月29日,在旺角警署對出附近一帶,與其他不知名人士參與非法集結。朱及岑被控於同日同地攜有攻擊性武器,即1個能發出鐳射光束的裝置。陳另被控2項襲警罪,即於同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近弼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7608及警員15120。

黃今承認非法集結罪,岑則承認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。辯方求情指,黃於案發時只是站在一旁,沒作出激進行為。黃現任職速遞員,送遞防疫物資予確診新冠肺炎人士,他願承擔法律責任,日後會繼續為防疫工作盡力。岑則已任工程助理3年多,案發前有望晉升主管,現已失去機會。

案情指,案發日晚上10時許起,旺角警署門口外有示威者聚集,警方不斷警告示威者離開不果,有人用鐳射筆照射警方和叫嚷。及至約11時,有示威者在警署對出行車路縱火,示威者仍未散去,警方於11時29分宣布現場有非法集結並展開掃盪。黃的斜孭袋被搜出口罩、索帶和士巴拿等物品。岑則被搜出急救用品和1枝鐳射筆。兩人在警誡下均保持緘默。控方庭上播放片段,指曾在案發地點長時間逗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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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陳曉欣